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筑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的的通知

  示范工程实施单位,应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按要求报所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省建设厅。
  六、项目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11月30日
  联系人: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彭艳琴(027-68873349)
  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唐先国(027-68873063)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邮 编:430071

一、基本情况

示范工程

名   称

 

示范工程实施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二、示范工程概况

   

三、示范工程拟示范应用的“重点实施技术”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拟采用的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或省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技术依托单位

    
    
    
    
    
    
    
    

五、示范工程实施单位概况(人员、物质、固定资产、技术力量、质保体系和设备条件等)

   

六、示范工程实施“重点实施技术”的办法和措施

   

七、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

   

八、计划进度与完成时间

   

九、示范工程项目资金情况(总投资、自筹资金、贷款、申请贷款、年度预算、信用等级,等等)

   

十、示范工程实施单位主要参加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承担的主要工作

联系电话

    
    
    

十一、示范工程实施单位意见

    

(盖章)

十二、示范工程协作单位意见

   

                     (盖章)

十三、示范工程实施单位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十四、省建设厅意见

 

(盖章)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