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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筑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的的通知


  附件:
  1、湖北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

  2、2008年度湖北省建设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湖北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项目申报书

  示范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示范工程实施单位)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湖北省建设厅编制

《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说明

  一、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
  《重点实施技术》是指由建设部或省建设厅确定的重点组织推广的重大技术领域,一般每五年统一颁布一次。“示范工程”重点实施技术的具体内容,从《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或“湖北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中选取。示范工程的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二、示范工程实施单位(申报单位)
  示范工程实施单位(即申报单位)必须是工程设计、施工和开发单位。可以是其中一类或两类单位,也可以共同申报。
  三、申报示范工程项目的基本条件
  1、示范工程应该从当地的建筑节能工程、重点工程、标志性建筑和量大面广并具有普遍意义的建设工程中选取,要达到和取得良好的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在全省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2、示范工程中拟采用的关键技术不少于5项,且技术在示范工程的应用覆盖面达到60%以上。
  3、示范工程开工前必须手续齐全,资金落实,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房地产开发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四、申报材料(各一式6份,装订成册)
  1、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书;
  2、示范工程应用重点实施技术工作计划;
  3、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字号统一,标题三号字,正文四号字。
  五、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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