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开发项目: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节能减排和创新发展的产业政策,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效益显著,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能够推动建设领域技术进步,提高创新能力。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建设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问题,重点是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问题;能够跟踪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我省建设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有积极推动作用,为建设领域重大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建筑节能(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符合《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中有关科技示范工程的要求和符合《湖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鄂建[2005]114号),包括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和建设科技项目(污水、垃圾处理等等),并且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项目申报方法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科技项目的类型填写申报书。建筑节能(科技)示范项目填写《湖北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技术开发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填写《2008年度湖北省建设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中央在鄂、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
五、项目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
联系人: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唐先国(027-68873063)
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彭艳琴(027-68873349)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
六、请各市、州建委(建设局)和中央在鄂、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省建设厅将围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这一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跟踪管理”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的建设科技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经省建设厅审核认定后发文公布,并委托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对其实施跟踪管理。省建设厅对其中的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等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凡经省建设厅向建设部、省科技厅等部门推荐申报的科技项目,将全部从全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