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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丰县三十头、沛河和徐庙中学寄宿制学校学生公寓楼和食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丰县三十头、沛河和徐庙中学寄宿制学校学生公寓楼和食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社会[2008]409号)


长丰县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恳请批准长丰县三十头中学寄宿制学校学生公寓楼和食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沛河中学、徐庙中学等文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丰县三十头中学寄宿制学校学生公寓和食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该项目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2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5万元。

  二、原则同意长丰县徐庙中学寄宿制学校学生公寓食堂厕所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该项目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380平方米;厕所12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60万元。

  三、原则同意长丰县沛河中学寄宿制学校学生公寓楼和餐厅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该项目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餐厅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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