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重新颁发《铁路专用线共用许可证》的通知
(鲁经贸交字〔2008〕16号)
各市铁路专用线共用办公室,各有关站、段,各铁路专用线共用产权单位:
根据铁道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铁路专用线共用许可证》审核换证工作已结束,新《许可证》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许可证》有效期二年,原《许可证》同时作废。在山东省境内没有《许可证》的专用线产权单位不得开展共用。
各市专共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专用线共用工作的管理,认真执行鲁经贸交字〔1991〕699号文件的规定,推动全省专用线共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铁路专用线共用单位名单
二○○八年一月十日
附件:
铁路专用线共用单位名单
济南市(14条) 接轨站(4站)
山东煤炭物资总公司 济南
济南铁路局物资供应段 济南
山东储备局三三四处 济南南
山东鲁能电力物资配送有限公司仓库 济南南
解放军72790部队 济南南
解放军72949部队 济南南
解放军72237部队 济南南
山东省华辰物资储运中心502专用线 济南南
济南山水物流港有限公司 济南南
济南铁路材料总厂 济南南
济南长城炼油厂 济南南
山东北方现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泺口
济南化工厂销售公司 泺口
山东明水化工有限公司 章丘
泰安市(13条) (6站)
山东协庄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 大协
新泰市经委大协专用线 大协
新泰市煤炭局 东都
山东省三零一处 东都
新汶矿务局沈村仓库 东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