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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贸委关于组织好抗震救灾物资(设备)生产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经贸委关于组织好抗震救灾物资(设备)生产的紧急通知
(鲁经贸传真字[2008]35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

  四川省汶川县地震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全国、全省支援地震灾区进行了总动员,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经贸负责组织我省抗震救灾物资(设备)的生产、调运准备工作。为确保我省调出保质保量的抗震救灾物资(设备),全力支援抗震救灾前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

  各市经贸委(经委)要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及时传达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援抗震救灾的部署和要求,在灾情火急、人命关天的紧急时刻,坚定“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一切为了灾区,全力支援灾区”、“灾区人民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灾区人民的需要就是我们的责任”的信念,坚持“灾区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的原则,充分发扬经贸系统特别能打硬仗的作风,心系灾区,紧急动员起来,快速行动起来,尽快投入抗震救灾准备工作,保证无论灾区何时有需要,我们第一时间提供援助。

  二、强化措施,组织好抗震救灾物资(设备)生产

  各市经贸委(经委)在组织好正常经济运行的同时,要进一步组织好本市有关抗震救灾物资(设备)生产企业的生产,在省需要调运物资时,确保企业达能达产,产品保质保量。同时要密切关注地震灾区其他物资的需求情况,结合本市企业实际,组织好摸底,做好随时征集调运的准备工作。与生产企业保持紧密联系,保证各项抗震救灾物资(设备)随征随到。有关生产企业要做到安全高效,为抗震救灾工作做出努力和贡献。

  三、建立健全调度制度

  针对抗震救灾工作时间长,任务重的特点,全省经贸系统建立健全调度制度,及时调度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情况、救灾物资生产情况、支援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已组织的支援情况。各级经贸委要做到情况明、信息及时,全面反映我省经贸系统支援抗震救灾的工作。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抗震救灾物资(设备)生产、调运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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