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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8年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省农业厅:

  1、建设“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5万户,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40处,新推广太阳能热水器80万平方米。扩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域,使济青高速公路沿线和济南机场周围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左右,全省达到68%以上。

  2、实施“万灯杀虫工程”。建立40万亩果树、蔬菜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频振式杀虫灯等物理防治害虫技术,化学农药用量减少20%,产品品质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要求。推广应用杀虫灯3万盏,配合性诱剂、诱虫板,控制面积150万亩,控制区化学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节约农药1200吨。

  3、继续搞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推广面积扩大到4000万亩,减少不合理施肥量15万吨,节本增效20亿元。

  省海洋与渔业厅:

  1、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柴油机、更换节能环保型船用柴油机370台,节约燃油5000吨。推广使用渔船尾气制冷装置52台套,节约燃油500吨。推广燃油添加剂,节约燃油。

  2、组织召开渔船渔机节能现场会。举办节能技术培训班。组织编写渔船节能技术基础知识读本,印发给基层渔民群众学习。

  3、在全省推广循环水、液态氧养殖技术面积75万平方米,节水4亿立方米,节电1亿千瓦时。

  省外经贸厅:

  1、限制加工贸易企业从事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附加值低的生产加工,禁止环保和能耗水平不达标或出现环境责任事故的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2、禁止使用列入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开展加工贸易。不予批准开展列入淘汰类落后产品的加工贸易业务或外资项目。不再批准使用限制类工艺技术、装备的新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3、推动山东与德国西门子公司节能环保设备技术合作。引进德国、西班牙、荷兰、丹麦等国家风力发电设备技术,发展新能源产业。

  省文化厅:

  1、引导广大专业艺术创作人员创作反映节能减排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新成绩的优秀文艺作品,展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新成果。

  2、各级文化部门继续利用各种形式举办以节约型社会建设为主题的演出活动。

  3、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广场活动、电影放映、网络技术等宣传平台,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

  省卫生厅:

  1、以节电、节油、节水、控制办公和医用耗材为重点,制定并实施机关节能计划。

  2、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的检查。

  3、改进医疗机构管理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医院。

  省国税局: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节能减排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税收执法检查和征管基础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查处和打击骗取税收优惠政策的偷税骗税行为。

  2、会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

  3、开展培训,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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