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8年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3、配合省经贸委,组织实施三个“节能100项”。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科技行动,推广500项实用节能减排技术。

  省监察厅:

  1、督促有关部门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各市政府和重点企业年度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管长效机制。

  省财政厅:

  1、会同省经贸委研究制定支持节能技术转化的财政政策,对企业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省级及以上水平的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给予奖励。

  2、会同省经贸委研究制定支持可持续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建设的财政政策,加大太阳能利用、燃料乙醇和生物质柴油等的财政扶持力度。

  3、会同省经贸委研究制定支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财政政策,重点支持水泥等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4、会同省环保局研究支持污染减排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

  5、会同省环保局按照《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污染减排任务完成较好和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较大的市予以奖励。

  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支持节能减排检测、执法和标准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

  省人事厅:

  1、继续把引进、吸收和推广节能技术作为引智工作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相关领域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支持力度。实施全省节能减排示范引导性高级研修班计划项目。

  2、利用中国山东第五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的时机,引进一批涉及节能技术、新能源利用等项目和高层次急需人才。

  3、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规范各级节能监管监察机构设置,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监管监察体制,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2007年度省节能奖评审、2007年度省直机关节能降耗考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省国土资源厅:

  1、继续深入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和最低限价制度,遏制工业用地低成本扩张。强化工业用地出让计划管理,指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工业用地出让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拟定出让方案。

  2、严肃查处违规供地,及时发现与查处违法用地。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适当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的供地比例。

  3、规范矿业权审批,提高办矿准入门槛,适度控制矿产勘查开发总量。对铁矿、煤矿、石膏、建筑石材等重点矿种,实行适度控制矿权审批总量和开采总量的政策。

  4、做好《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制定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组织好世界地球日、土地日等宣传活动。

  省建设厅: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监管意见》、《山东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山东省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