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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决定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市创建园林城市指挥部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统一制定阜阳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细则。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制定各自的园林建设实施方案。创建工作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所属区域的违法房屋拆迁、土地使用协调及小街巷、居住区和居民点的绿化美化改造。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实施本条路、本单位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市创建指挥部、创园办及各区创建委员会组织监督检查、验收评比等活动。
  (三)提高规划水准。坚持高标准规划园林绿地,全面放开规划设计市场,保障绿化用地,确保绿地按规划建设,维护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严肃性。加强对新建庭院、小区的绿化建设审批,不按要求建设绿地的项目坚决不能开工建设。城市建筑、道路、广场、公园等绿地建设都要做到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建设,把城市的每一个绿地建设都作为一个景点来精心布置,把园林绿化做出特色,做出精品,做出品位。
  (四)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创新思路,广开财路,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投入城市绿化建设,按照“市里保重点,区里包辖区,开发商包小区,单位包达标”的办法,市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确保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加强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阜阳日报和颍州晚报要设立“创园专栏”和“曝光台”,阜阳电视台要设立创建专题栏目,市创园办及各创建单位要编发《创园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创园动态。市创园办要开设热线电话,开办创建园林城市专题网站,建立信息收集平台,广泛收集市民对城市绿化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调研、督导作用,发挥共青团员和大、中、小学生的参与作用及驻阜部队官兵的突出作用,营造政府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全民动手、共同创建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把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重点工作,将建设任务纳入岗位目标进行考核。市纪委、监察局要成立专门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阶段性考核,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拖拉敷衍,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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