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青劳社办〔2008〕84号)
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市直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青岛市劳动保障诚信建设,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现就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评审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诚信企业评审工作流程,由原来每年一次的年度评审调整为两年一次。2007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评审工作与2008年度的评审工作一并进行,具体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另行通知,并在青岛劳动保障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