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点规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紧密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发布行为。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广告管理条例》、《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严禁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发布广告行为;严禁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行为;严禁发布处方药广告;严禁在广告中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和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等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行为;严禁在医疗广告中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及优惠、打折检查、治疗的内容;严禁发布涉性内容及有悖公序良俗、格调低下的广告;严禁发布与药品相混淆的保健食品广告;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4.严格管理容易引发不稳定事端的保健用品、婚介、招商合作、连锁加盟、贷款、典当等各类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
5.继续深入治理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确保广告市场干干净净迎奥运。
四、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6月6日至6月15日)
各媒体要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国家广告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内部监管、审查制度,责任到人。对现行发布的广告进行认真排查,做到心中有数。
2.实施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媒体对所有发布广告要进行认真审查,依法查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查验产品、服务相关审批文件、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对存在问题的违法广告,要及时进行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发布。
3.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各媒体发布的广告要全部达到“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媒体发布广告实施全面监测,并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