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等三项专题调研的通知
(云府办明电〔2008〕7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决定近期分别由省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就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山区综合开发等赴各州(市)开展调研。
一、请省级有关部门按牵头部门的调研安排,抽调熟悉了解情况、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参加专题调研组,共同开展好调研工作。
二、请各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密切配合各专题调研组搞好此次专题调研工作,有关事宜由牵头部门与各州、市人民政府联系。
三、请各牵头部门精心组织好调研工作,调研结束后于5月20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省政府。
附件:
各专题调研组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专题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