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时段(4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各市(县)、区建设局要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要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情况和冬季建筑施工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地区或企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处理。
11月上旬,各市(县)、区建设局要对本地区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无锡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建设局成立以夏正兴局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2721309),各市(县)、区建设局也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一是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市(县)、区建设局和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分类管理,做到“一患一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逐级上报,列入计划,逐一整改,确保事故隐患的全面治理。二是要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市(县)、区建设局和各施工参建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排查治理目标和排查治理措施宣传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确保知晓率达到100%。三是要坚持“四个结合”。即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与推进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相结合,确保隐患排查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联动并进。
(三)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一要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筑企业和有关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二要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薄弱地区、薄弱环节一定要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编制缺乏针对性的“走形式”和施工现场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的顽疾等一定要彻底根除。三要严格督查,严肃执法。对检查中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