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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通过对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市(县)、区建设局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治理重点
  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拆房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二)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工程特别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三)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监理、动态监测等情况;
  (四)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备案等情况;
  (五)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号)》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四、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008年3月):要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县)、区建设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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