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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观山路(南湖大道-华清大道)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8.补充复核工程和规划轨道交通配合可靠性。请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会同市轨道办组织交通设计院、铁四院,就工程设计和轨道交通进行一次衔接,解决蠡河桥桩基和轨道线路结构矛盾、工程管线避让规划瑞景道轨道车站施工开挖范围,复核轨道上部保持非扰动土体范围的符合性。
  9.应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要求,道路无障碍设置处应注意管线井的布置和井盖标高,各类标志杆不得立于盲道中。
  10.对位于车道范围内的各种管线井应纳入你办的统一建设管理,满足统一要求,以保证道路的建设质量,防止各类管线井口路面下沉。
  五、建设投资:核定本工程建设概算为16705万元,其中拆迁、征土、管线迁移等前期费10595万元,道路、桥梁、雨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景观、消防设施工程费4500万元。工程建设预决算应报我局审批。
  六、建设周期:按照市政府要求实施。
  七、施工图设计应委托有资格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希接文后,抓紧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
  此复
  附件:观山路(南湖大道~华清大道)新建道路工程批准建设概算表

无锡市建设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观山路(南湖大道-华清大道)道路工程批准建设概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批准概算

备   注

一、前期费用

10595

 

1.征土、房屋拆迁

10361

征地4800,拆迁5561

  2.管线迁移

35

 

  3.绿化迁移

153

 

  4.交通管理

30

 

  5.施工用水电及临设

16

水电及临时设施

  6.其他

 

 
 

 

 

二、工程费用

4500

 

  1.道路

2139

道路1946,雨水193

  2.桥梁

1247

 

  3.路灯

156

 

  4.交通设施

281

 

  5.绿化

104

 

  6.消火栓

14

 

  7.其他

559

供电416,污水116,管线回填差价23,垃圾箱4

 

 

 

三、其他费用

373

 

  1.勘察设计费

158

二×3.5% 暂列

  2.监理费

68

二×1.5%

  3.管理费

45

二×1%

  4.工期奖

36

二(1+2)×0.7×1.5%

  5.优质奖

25

二(1+2+3)×0.7×1%

  6.其他

41

档案资料服务费、安监费、招标代理费、质监费、公证费等二*0.92%

 

 

 

四、不可预见费

1237

(一+二+三)×8%

 

 

 

合  计

1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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