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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0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0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京国土市[2008]3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200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已经2008年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200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土地调控,大力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北京市2007至2010年土地供应中期计划》,结合本市2008年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08年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100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3500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2600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在2008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基础设施用地2500公顷;工业仓储用地800公顷;其他产业用地400公顷;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行政办公用地440公顷;住宅用地1700公顷,其中: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类用地400公顷,限价商品房用地300公顷,其他商品房用地1000公顷;商服用地260公顷。
  (三)空间布局
  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区的土地供应量不高于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25%,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的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75%。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保障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优先保证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南水北调工程、市政、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地供应,支持和带动新城发展,加快新城与中心城及新城与新城之间的综合交通走廊建设;大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引导中心城内的优质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向新城辐射,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支持沙河和良乡高教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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