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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8〕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
(自治州民政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不断提高殡葬行业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殡葬事业发展环境,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构建和谐博州,促进自治州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7〕187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州殡葬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依法加强殡葬管理

  殡葬事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服务事业,殡葬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对于移风易俗、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引导规范人民群众的丧事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州有殡仪馆2个、殡葬管理所1个、殡葬服务中心1个。统一规划正在使用的墓地152处(经营性公墓1处),占地面积3.1万余亩。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切实加强了宣传教育和殡葬用地管理,依法清理和取缔了违规建设的墓地59处,殡葬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殡葬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殡葬管理中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服务不规范、乱埋乱葬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殡葬管理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反对封建迷信,制止乱埋乱葬,依法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条例》《规定》为准则,以倡导先进文化、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为目标,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殡葬用地管理,制止乱埋乱葬,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秩序,完善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坚持常抓不懈,集中治理,推动依法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务必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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