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自治州政务督查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
(博州政办发〔2008〕7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政府决策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令畅通,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6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试行)》(新政发〔2008〕16号),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加强自治州政务督查狠抓工作落实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政务督查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政务督查落实工作是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政府机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有效形式。近几年,各县市、口岸、州直各单位紧紧围绕自治州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干事创业,狠抓落实,推动了自治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也应该看到,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还存在着布置任务多、督促落实少,研究决策多、解决问题少,政令不畅、效率不高的问题。特别是督查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阻碍了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降低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影响了高效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当前,自治州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发展目标已经确定,工作思路非常清晰,关键在于抓好督查,促进落实,加快发展。各县市、口岸、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督查落实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体制,理顺关系,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提高办事效率,重点解决好推诿扯皮、作风浮躁、应付差事、超时办理等不落实的问题,努力实现从事务性督查向决策性督查转变,从被动督查向主动督查转变,从以督查部门为主的单项督查向协调各方联动的综合督查转变,从突击性、阶段性督查向经常性、制度化督查转变,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更好地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