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征缴标准的通知


  全州工伤保险2005年9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截止到2008年7月,参保人数共计93397人(其中:参保农民工37853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138人。2007年,全州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基本持平,略有结余。2008年1-8月,部分县出现了收不抵支的现象(如今年贞丰县征缴180万元,支出340万元),针对这种情况,按照州政府的安排,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研组开展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州府发〔2005〕69和70号文件是保障工伤保险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征缴办法(暂行)的通知》(州府发〔2005〕69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兑现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州府发〔2005〕70号)从启动到现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效保障了《工伤保险条例》顺利实施,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但是,由于近三年来职工工资、物价、医院服务费用、药品价格、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按2005年的标准收费和2008年的标准兑现待遇,很难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到贞丰、安龙、兴仁的10个煤矿、2个金矿、6个砖石沙厂及州医院进行调研,并和有关县财政局、煤炭局、黄金局进行座谈,走访了20多个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兑现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执行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任何单位不兑现待遇和拖欠待遇及投诉等方面的情况。企业和职工是满意的,对社保经办部门的评价是好的。

  (二)2005年至2008年煤炭企业和黄金企业的指标对比。

  1、煤炭企业:2005年,有烟煤价格每吨200元至230元,2008年每吨580元至710元;200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800元,2008年是4000元左右; 2005年吨煤工资成本是100元至120元,2008年是200元至230元。2005年,无烟煤价格每吨是170元至200元,2008年每吨是480元至500元;200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500元至1800元左右,2008年是2500元至3000元左右;2005年吨煤工资成本是70元至90元,2008年除个别产量高的煤炭企业吨煤工资成本100元左右,大多数煤炭企业是130元至150元,部分煤矿实际产量没有达到核定产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