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8〕1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州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方便群众、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作用,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进入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
州政务服务中心自2007年4月29日成立以来,经州政府同意,首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州政府工作部门共有16个,多数部门工作运转较为正常,部分单位在服务事项的办理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既方便客商办理事务,又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对一年多来的工作进行总结,部分单位进入办理窗口没实质上的意义,现根据工作需要,将原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16个部门调整为13个。州民政局、州房产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等4个单位不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调整为联络制办事单位;保留州发展和改革局、州建设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商务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经贸局、州工商局、州公安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乡企(煤炭)局、州安监局等12个单位作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单位;增设州卫生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公。
二、优化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事项
因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公的州政府工作部门作调整,原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事项有88项,现调整为73项,其中:在政务服务中心直接办理的即办件1项,咨询、限时承诺办理的承办件72项(13个工作部门纳入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事项目录附后)。
三、切实加强对州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
为保证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州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明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办事能力强、业务技术精的人员进驻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派驻人员名单由所在单位报送州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州招商局),派驻人员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得调换,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换时需经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调换。
(二)严格对派驻人员的管理考核。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要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凡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人员的年终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出具考核鉴定意见,回原单位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