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农牧区食品“三网”建设,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农牧民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努力创建让广大农牧民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按照“县、乡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真正形成一个规范、可靠、有序的农牧区食品安全市场。
(三)主要目标。2008--2010年,州直属各县市所属乡镇都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2008年,各县市要有30%以上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2009年要有70%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2010年要全部完成。其中,2008年,奎屯市要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新源县、尼勒克县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其主要目标如下:
1.机构健全,责任落实。
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乡镇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实施责任目标考核,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工作站),分管领导负责,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档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在乡镇、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实现乡镇、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工作责任和工作考核面达到100%。
2.机制完善,运行有效。
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每年要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各项工作;制定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重点、措施,并具体实施;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预防体系,对食品安全事故反映迅速、组织有力、处置有效。积极推进农牧区食品“三网”建设,农牧区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和流通网建设要逐步完善并发挥作用。
3.监管到位,规范经营。
一是全面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养殖,通过国家或自治区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50%以上;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养殖小区,建立农产品检测站,畜禽疫病防治率达100%;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得到有效监管,没有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未审定公布的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二是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质量安全承诺书签定率达100%,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解决乡村私屠乱宰现象,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超市、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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