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治州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全州(州直)性会议、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会议所在地参会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3.会议应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提倡讲短话。一般会议不安排两个以上政府领导讲话。政府全体会议安排发言一般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政府常务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等安排的汇报,每个汇报事项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四)降低会议成本
贯彻勤俭办会的原则,尽量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地减少会议开支。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资料、宣传材料、画册邮册及其他纪念品等;一般会议不安排照相;不得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会议以各种名义和方式组织变相旅游。
二、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一)控制文件规格。能以自治州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不以自治州政府名义印发;能不发文的,不发正式文件;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原则上由部门自行发文,自治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厅不再批转、转发。
(二)减少文件数量。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府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凡已公开发布的文件,各县市、各部门不再层层转发。《内部通报》只印发自治州副州长以上领导带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讲话,一般讲话不再印发。已经全文公开播发的领导讲话不再印发文件。
(三)压缩文件篇幅。自治州政府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州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起草州政府领导同志在全州性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
(四)提高文件质量。起草文件和讲话稿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
(五)精简简报。自治州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快报。政府有关部门要清理现有信息、简报种类,大力提倡简报电子化,积极采用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网站网页、政府专网网站简报专栏等多种先进的信息传送交换方式发送(发布)简报。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
(六)提高公文传输效率。在严格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