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日--11月10日)。由州国土资源局、发展计划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经贸委、工商局、环保局、安监局、煤炭局等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分赴各县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整顿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按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协同配合。各县市要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国土资源、发展计划、公安、监察、财政、经贸、工商、环保、安监、煤炭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本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协助政府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发展计划部门要做好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核准等方面的工作;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以维护矿区社会秩序、强化民用爆破器材管理为重点的相关工作;监察部门要重点做好对公职人员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州本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经贸部门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工商部门要严把矿山企业设立关口,同时配合国土部门加强对矿业权转让的管理工作;环保部门要积极做好矿山环境的保护工作;安监、煤炭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力度,确保“回头看”行动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查处,加强监管。各县市要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各种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案件处理进度,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要多渠道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纪违规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lar_267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