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针对性地选择应急项目开展应急演练,通过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的有效工作机制。各县市、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演练活动。组织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观摩演练活动,积极推广有益的经验。
四、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州直视频会议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初步满足自治州领导通过应急平台体系协调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按照《自治区基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9月底前完成州直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向自治区应急办报备。
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摸清公安、消防、卫生、地震救援、矿山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底数,开展应急资源普查,整合各类救援力量,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保障能力。年底前,各县市要建立1--2支综合救援队伍,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1支综合救援队伍,并加强训练,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
五、加强危险隐患排查监管,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一是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各部门要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行动,全面掌握各级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各级各类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隐患的实时监控,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对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动员群众参与隐患监管和排查。二是健全完善预测分析、总结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分析、评估工作,认真总结本地本单位上年度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应对工作情况并上报总结材料,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日报制度,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要素、责任追究等要求,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及时报告。
六、组织完成“十一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根据自治区“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年底前完成州直“十一五”应急体系规划。州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食品药品、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加快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物资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建设,积极组建应急救援基地,合理增加储备库点,全面提升州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七、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