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及相关科研、服务体系建设。(州科技局负责、发改委配合)
(17)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培育与申报。(州发改委牵头、科技局配合)
(18)向西出口加工基地及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建设。(州外经贸局牵头)
(19)创新利用外资方式。
--提高直接利用外资水平,积极吸引各种外商投资。(州外经贸委牵头,州发改委配合)
--认真做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稳步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和领域,大力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利用外资。(州发改委牵头,州财政局配合)
(20)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州招商局牵头)
3.基础设施建设。
(21)水利基础设施。
--伊犁河流域开发、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洪涝灾害防治和水源工程建设。(州水利局、发改委负责)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州水利局、农业局负责)
(22)交通基础设施。
--衔接和优化各种运输方式。(州发改委牵头)
--连云港-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赛里木湖-果子沟-霍尔果斯公路建设;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新疆伊犁段建设;纵贯南北疆中部快速干线建设;国家一类边境口岸公路和国家边防公路建设;州、县市、乡(镇)客运站点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健全农村公路管护体系。(州交通局负责)
--精河-伊宁-霍尔果斯铁路建设,奎屯-克拉玛依-北屯铁路建设。(州发改委负责协调)
--那拉提机场建设,改扩建一批疆内重点支线机场(伊宁机场改扩建),开辟新航线。(州发改委负责协调)
(23)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州建设局、发改委负责)
(24)房地产业的发展。(州建设局负责)
(25)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负责)
4.科技教育和人才方面。
(26)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边境乡镇学校建设、推进“双语”教育,每县建一所民汉合一完全中学,办好区内初中班(州教育局牵头)
(27)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州人事局配合有关部门落实)
5.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8)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州民委、发改委、扶贫办、民政局负责)
(29)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州发改委、各相关职能部门)
6.可持续发展。
(30)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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