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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3)提高农产品优质率。建成7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州农业局负责)
  (4)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60%的乡村服务网络比较健全,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州农业局负责)
  (5)建立和完善各级农牧民培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就业服务体系。农村劳动力转移达到30万人次/年以上。(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畜牧局负责)
  (6)加快完善配套牧民定居,配套定居率达到80%以上;退牧还草达到3000万亩以上;牛羊良种率达到65%以上。(州畜牧局负责)
  (7)动植物病防疫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6300万元。(州畜牧局、农业局、林业局负责)
  (8)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州水利局、发改委负责)
  (10)抗震安居工程。(州建设局负责)
  (11)“少生快富”工程、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镇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设施建设(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
  (12)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办公用房问题。(州党委组织部负责)
  2.支柱产业方面。
  (13)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石油天然气化工、重化工产业体系建设。(州经贸委、发改委牵头)
  --区内油田、石化基地与资源地中心城市之间油气输送管网体系建设(煤化工基地建设同时规划伊犁-独山子全长400公里,输送能力1000万吨/年的成品油输送管道),适时建设第二条西气东输管道及陆路进口油气管道。(州发改委牵头)
  --中小煤矿整合改造,伊犁煤电、煤焦化、煤化工基地建设。(州发改委、经贸委、煤炭工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地州中心城市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国电集团伊宁市热电联产项目),风电、火电、水电等电源建设项目。(州发改委牵头)
  --伊犁河流域梯级水电建设。(州发改委、水利局负责)
  --疆内750千伏超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及伊犁州直其他电网建设项目。(州发改委、电力公司负责)
  (14)国家重要的矿产资源生产加工基地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体系建设。(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州直铜、金、镍、铅、锌矿开发、冶炼、深加工项目。(州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负责)
  (15)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和纺织、绿色食品加工产业体系建设。(州经贸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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