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完善运行机制。
着眼于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抓好视频监控系统配套建设。进一步引导基层群防群治机制创新,加快勤务机制、巡逻机制调整完善,配足配强监控操作人员,充实加强专群结合的巡防队伍,做到“前端摄像头24小时不眨眼,监控、巡防24小时不断人”,充分发挥人技互动功能,不断提高社会面治安管控能力。明确监控人员、处置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值班、台账、保密等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强化业务培训,使各级各类监控系统人员熟练掌握实用技能,真正实现人机结合,发挥实战效能。
8.严密系统管理。根据不同部位监控点分类规划建设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一类点为覆盖主要干道、要害部位、人流密集区域、案件多发地段等的摄像头。此类监控点是市县管理的重点,其监控图像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分控中心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实时掌控社会面治安动态。二类点为覆盖次要干道、重点部位、治安要点、人员聚集地、案件易发地段等的摄像头。此类监控点是县(市、区)管理的重点,其监控图像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分控中心根据本辖区治安实际,进行实时监控或录像备查,掌控社会面治安动态。三类点为覆盖一般道路、治安盲点、偏僻地段、公用电话亭、街巷死角等的摄像头。此类监控点的监控图像以本地录像备查为主,实时监控为辅,有条件的地方可接入当地警务室、所属管理单位进行实时监控。各类监控点必须确保在举办重大活动、执行大型保卫任务及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公安机关能够调用现场实时图像信息进行指挥和调度。
四、组织领导
9.抓认识强领导。
加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保障工程,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程,是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也是省委、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数字浙江”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自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强化保障,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督促指导、公安全力主抓、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10.建机构明职责。
各地要建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公安机关要做好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完成公共区域、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加强对系统应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社会各单位建好用好管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将重点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规划部门要将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供电部门要将视频监控系统公共部分的用电纳入城乡供电电源体系,并为前端监控点提供辅助灯光电源保障。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系统建设的浓厚氛围。其他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