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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企业应将汇缴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并全面填写相关内容。已使用汇算清缴软件的企业,应用“复制信息到新报表”功能建立新年度企业申报表,以保证企业各年度间报表基本信息的一致性。
  2.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都应填写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交易申报表及其附表。关联交易申报表可由附表自动生成,但应注意在“关联交易信息维护”界面选中“同时生成原有的A(13)A和A(13)B报表”以及“为没有关联交易的关联企业生成一个空的A(13)A报表”。
  3.企业必须正确选择适用税率、定期减免税以及所对应的政策依据。
  4.企业应自开业年度起如实填报往年盈亏情况,不得漏填、漏报,往年盈亏应填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盈亏额,以避免年度弥补亏损计算错误。
  5.企业使用汇缴软件必须一户一码,授权码不得共用。对因共用授权码造成税务机关审核修改数据后不能保存的,企业应重新申报。
  (三)认真审核,确保质量
  1.各单位要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凡发现有未申报或未完整申报的,应要求企业补齐后重新申报。要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是否按《通知》要求填报财务决算报表和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交易申报附表;(2)是否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中“投资构成情况”;(3)是否填写“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表(A06)”中“注册资本总额”。
  2.各单位要对企业基本信息和申报表填报的准确性进行审核。所得税汇缴数据是对企业进行各项分析的重要数据源,企业基本信息的各项指标是企业分类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在接收企业申报时要着重审核企业基本信息各个项目填报的准确性。对申报表要重点审核以下内容:⑴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会计决算报表、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的数字是否一致,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已按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对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做出调整;⑵ 企业是否按规定结转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比对;⑶ 企业是否符合税收减免条件,有无税务机关正式批文;企业所处减免税年度情况,何时应恢复征税;企业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已报税务机关备案;相关内容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比对;⑷ 总机构汇总和外国企业营业机构合并申报所得税,其分支机构或各营业机构帐表所记载涉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各项数据是否准确;⑸ 企业已预缴所得税额,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比对。
  3.明确职责,严格把关。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明确征收、管理、税政等各部门审核职责。要运用汇缴软件错误提示、查询、分析功能和汇缴审核工具对企业汇缴数据和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审核,争取把申报数据问题解决在第一线,保证上报数据真实、全面、完整和准确。对审核发现的错误问题,要逐条、逐项核实修改,确实无法修改的要说明原因。各单位数据上报后市局将组织交叉汇审。
  四、结合新税法贯彻实施,做好两项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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