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中医〔2008〕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重庆市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继承工作的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带教任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发〔2008〕7号),我局特制定《重庆市第四批全国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重庆市第四批全国
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发〔2008〕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我市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顺利和有序地开展,规范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带教任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
通过继承工作,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中医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促进重庆市中医药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继承教学要求
继承学习时间,连续3年。全国按照统一时间进岗学习,具体起止时间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
(一)学习方式与教学内容
1.学习方式
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其中:跟师学习不少于180个工作日,独立临床实践不少于250个工作日,全市统一集中理论授课时间5-6个月。如果不参加集中学习,将作为继承人放弃整个继承工作而予以淘汰。
2.教学内容
继承教学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要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等临证精华,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经典理论学习要采取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继承人要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1部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中药专业继承人应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以及今年出版的《中药大辞典》等经典的有关内容,并重点掌握1-2项中药技术。民族医药的继承人要学习本民族医药学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