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关于2008年河北省通用类补贴机具选型有关事宜的通知
(冀农机管发[2008]11号)
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2008年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选型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通用类机具选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关于入选产品型号及价格事宜
1、我省2008年通用类农机补贴产品继续沿用各企业、经销商入选《河北省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通用类产品。
2、请各企业严格按照《河北省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格式,对入选产品申报2008年在河北省的统一补贴销售价格,并详报配置价格。各产品在河北省的补贴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各企业所在地补贴销售价格加到河北省(石家庄)运费之和,同时该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型号产品在我省市场的销售价格,否则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将不予采用,并不准在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市场进行销售。各企业售后服务承诺继续沿用2007年内容,若有变更需重新报我省。
3、各企业、经销商必须在2008年3月5日前将报价文件(表格)一式两份递交到河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不得复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14号,邮政编码:050011.联系人:聂志义、孙军科;联系电话:0311-86046470.电子信箱:tgzkfk@heagri.gov.cn。
二、关于入选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事宜
为保证农民利益,确保入选农机产品及时供货和售后“三包”服务,今年我省继续对入选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该企业补贴机具发生质量事故及投诉等违约突发事件产生的费用支出。入选的机具售价在5万元以上的每个企业缴纳保证金5万元;售价在5万元以下的每个企业缴纳保证金3万元。各企业须在2008年3月15日前将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电汇的形式汇至河北金丰农机推广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将汇款、电汇底单传真到河北省农机化推广服务总站。
开户名称:河北金丰农机推广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石家庄市农行广安支行
开户帐号:350001040011656
传真电话:0311-86066447 86046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