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灾害天气农产品产销信息报送及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农市发〔2008〕4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畜牧、水产主管部门:
近日我国部分省市出现大幅度降温和雨雪、凝冻天气,导致受灾地区交通阻滞,一些农作物遭受冻害,各地农牧业生产和鲜活农产品流通受到一定影响。为及时监测农产品市场动态,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维护正常的农产品流通秩序,按农业部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春节将至,农产品市场需求趋旺。各地在针对灾害性天气,加强对基层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抓好冬季农业生产的同时,要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动态,下大力气促进产销衔接,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并将此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千方百计保障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不断增加花色品种,努力为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创造条件。
二、要加强信息报送。要增强敏感性,加强对农产品市场流通异常情况的监测,充分关注灾害天气等对“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的影响,密切监测价格运行情况,加强鲜活农产品价格、供求情况的分析,及时捕捉农产品市场流通异常变化的苗头性、趋势性信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跟踪发展趋势。对监测到的价格异动、突发事件相关情况,要第一时间报送。近日要重点报送是否出现农产品运销难、卖难及价格异动情况。要建立顺畅的信息报送渠道,落实责任到科室和人员,并将具体工作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1月31日前报送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三、要及时组织应对。要建立完善机关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出现市场流通异常情况后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维护农产品正常流通秩序。要采取多种方式,促进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要针对灾害性天气对农产品运输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促进“绿色通道”的畅通。要与相关部门一道,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稳定物价的一系列政策,认真执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共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搞好宣传引导,尽量消除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