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及党的十七大期间
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建[2007]8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十一”黄金周假期即将到来,随后将召开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为杜绝节会期间建设系统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建设系统要加强节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建委一把手牵头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要切实做好在建工程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对在建工程项目的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各地要对在建的市政工程、高层建筑、深基坑、高大建构筑物等重大工程,从施工图审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现场防护、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规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不能按期有效整改到位,必须停工。
三、要有效预防城市公用设施运行事故。各地要按照建设部64号明电要求,集中力量对正在运行使用的城市桥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存在严重隐患的桥梁及时采取必要的监控和处置措施。对城市轨道交通、供水供气、游乐设施、公共车辆、渡船、场站的设备设施要逐一检查,并与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防止发生重大运营事故。
四、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采取坚决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抢建房屋的行为。对整改不到位擅自开工的建筑工地和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未经验收擅自将房屋建筑和设施投入使用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实施行政处罚,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及时通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五、要妥善安排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节会期间需要继续保持生产和施工的单位和工程项目,其单位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和检查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根据气候条件和作业环境,科学安排职工的作业时间和工作量,妥善安排职工的生活和休息,使职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施工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