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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2008-2010年鸡西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要体现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融为一体的功能,突出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服务重点,开展连续服务、综合服务、主动服务;开展健康教育,指导社区居民纠正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开展计划免疫、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开展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系统保健和管理;开展慢性传染性疾病监测、指导和管理;开展伤残人和疾病的康复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和疑难病症的转诊;开展家庭巡诊、出诊及家庭护理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健服务。要优先保障城市贫困人口、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及流动人口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政府主导,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地要充分调整和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要按照3万至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可实行一体化管理,但要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卫生资源实行全行业监督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设立。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应加以补充和完善。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各地要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职能,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针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计划实施社区干预、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人群保健工作。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并认真执行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随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能力的提高和设施条件的改善,大中型医院要逐步减少一般常见病服务,集中精力诊治疑难重症,开展临床科研,培养医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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