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08年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消防器材及设施配置内容。
  1.消防机动泵按每100户配一台计算,每台含80m水带、4副接口、两支水枪。
  2.条件允许的村寨可配置小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
  △软件方面
  (一)成立村寨消防领导小组。
  (二)加强农村消防规范化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二是建立符合本村实际、约束力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村规民约和防火公约;三是实行鸣锣喊寨、联户联防和“包保责任”制。
  (三)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建设。一是各试点村寨组建一支以村干、驻村干部为骨干,村民参与的义务消防队伍;二是每个村至少聘有一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四)加大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七、督促检查与技术指导
  (一)各试点县市要明确试点村寨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进驻村寨现场办公。
  (二)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分管和联系消防工作的领导作为州督查组组长,督查组成员从州建设局、州消防支队、州水利局、州旅游局、州民委、州文化局、凯里供电局等部门抽调,每月对各试点县市试点村寨建设进度进行一次督查,督查情况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三)州政府成立两个农村消防试点建设专项督查指导组。
  1.第一督查指导组
  组 长:李朝军(州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 员:吴宇仕(州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
      周世英(州水利局副科长)
      万兴奎(州旅游局科长)
  职责任务:重点督查指导雷山西江的试点工作,抓好示范,并负责督查指导雷山、剑河、台江、凯里、丹寨五个试点县市试点村寨的消防建设工作。
  2.第二督查指导组
  组 长:钟文祥(州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龙治华(州文化局主任科员)
      江银梳(州建设局城镇规划设计室副主任)
      杨光平(州民委助理研究员)
  职责任务:重点督查指导黎平肇兴的试点工作,抓好示范,并负责督查指导榕江、从江、黎平、锦屏、天柱五个试点县试点村寨消防建设工作。
  (四)试点建设工作以县市为主组织实施,州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州建设局负责建设规划的编制及厨改、灶改的督促指导;州消防支队、州水利局负责水改的督促指导;凯里供电局负责电改的督促指导;州交通局负责路改的督促指导;州旅游局、州民委、州文化局负责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的督促指导;州财政局负责省州补助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并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