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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08年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08年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8〕1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2008年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黔东南州2008年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我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方案已于2007年8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144次省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2008年州委、州政府将完成20个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村寨消防试点建设工程列为“十件实事”之一。为加快我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2008年20个村寨消防试点建设任务,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州成立以州人民政府州长李飞跃为组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张仕福为常务副组长的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黔东南府办发〔2007〕92号),负责组织领导全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消防支队,州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国利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建设、水利、供电、旅游、文化、民委等部门抽调人员具体办公。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各试点县市成立以县市长或分管副县市长为指挥长的试点建设指挥部,从公安、消防、建设、供电、水利、旅游、文化、民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制定试点村寨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试点村寨建设规划,培训工程建设技术人员,蹲寨驻点专抓试点建设工作,并实行“一个试点、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目标责任制,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定进度,确保试点建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一)民族文化旅游村寨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必须本着“四改三保二强一高”(“四改”即水改、电改、厨改、路改;“三保”即保护民族村寨的自然历史原貌、保护民族村寨的文化传承、保护民族村寨的民居建筑风格;“二强”即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消防规范化建设;“一高”即全面提高村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的原则和要求,积极稳妥、又好又快地组织实施。其他自然村寨按照“六改两强一高”(“六改”即电改、厨改、水改、寨改、房改、路改)的原则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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