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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防范和打击利用ATM机进行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防范和打击利用ATM机进行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8〕1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防范和打击利用ATM机进行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黔东南州防范和打击利用ATM机进行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段时间来,我州境内部分县市频繁出现利用ATM机(自动取款机)盗取现金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以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这次专项行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采取各项预防、打击措施,切实制止利用ATM机盗取现金的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减少此类案件在我州的发生,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保证金融系统和客户的资金安全。
  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吴先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石兴德(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祝钢潮(州公安局副局长)
  董友周(黔东南银监分局局长)
  邓承红(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
  陈亮雏(农发行黔东南州分行行长)
  高跃进(工行凯里分行行长)
  胡 昆(农行黔东南分行行长)
  刘 凡(中行凯里分行行长)
  陈维嘉(建行黔东南州分行行长)
  冉龙军(省农信社黔东南办事处主任)
  徐鸿宇(邮政储蓄银行黔东南州分行行长)
  杨通灵(州公安局治安支队长)
  朱江平(州公安局刑侦支队长)
  黄德碧 (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
  王芳学(州公安局技侦支队长)
  吴河松(州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内保科,杨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13765541111 8512155),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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