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管辖《
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共2种)
《
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第285条)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第286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诈骗、盗窃、赌博、非法经营、传播淫秽物品等主要违法犯罪活动在网上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原则,由网监部门侦查,其他业务部门配合或由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指定管辖部门。
八、禁毒部门管辖《
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共12种)
《
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的下列案件: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边防管理部门在边境管理区和沿海地区查获的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由边防管理部门管辖)(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案(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案(第349条第1款、第2款)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案(第349条第1款)
5、走私制毒物品案(边防管理部门在边境管理区和沿海地区查获的走私制毒物品案由边防管理部门管辖)(第350条第1款)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第350条第1款)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案(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案(第353条第1款)
10、强迫他人吸毒案(第353条第2款)
11、容留他人吸毒案(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第355条)
九、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部门管辖《
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共2种)
《
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1、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第300条第1款)
2.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案(第300条第2款)
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共1种)
《
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1、交通肇事案(第133条)
十一、公安消防部门管辖《
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共2种)
《
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1、失火案(第115条第2款)
2、消防责任事故案(第139条)
公安消防部门在办理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中发现的伪证案(《
刑法》第
305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案(《
刑法》第
306条)、妨碍作证案(《
刑法第
307条第1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
刑法》第
307条第2款)、打击报复证人案(《
刑法》第
308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
刑法》第
140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
刑法》第
146条)、重大责任事故案(《
刑法》第
134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刑法》第
135条)、危险物品肇事案(《
刑法》第
136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
刑法》第
137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
刑法》第
138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刑法》第
229条第1款、第2款)、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
刑法》第
229条第3款)以及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
刑法》第
280条)、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第
139条之一)等,公安消防部门应当一并立案侦查,不再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