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案(第369条第1款,《修正案(五)》第3条第1款)
109、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案(第369条第2款,《修正案(五)》第3条第2款)
110、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第372条)
111、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第375条第1款)
112、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第375条第1款)
五、出入境管理部门管辖《
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共5种)
《
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中的下列案件: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边境地区(限于地、市行政辖区)以外发生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由出入境管理部门管辖)(第318条)
2、骗取出境证件案(第319条)
3、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案(第320条)
4、出售出入境证件案(第320条)
5、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边境地区(限于地、市行政辖区)以外发生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由出入境管理部门管辖)(第321条)
六、经济保卫部门管辖《
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共21种)
(一)《
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1、重大责任事故案(第134条第1款,《修正案(六)》第1条第1款)
2、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第134条第2款,《修正案(六)》第1条第2款)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第135条)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第137条)
5、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第138条)
6、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第139条之一,《修正案(六)》第4条)
(二)《
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下列案件:
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第146条)
(三)《
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下列案件:
8、强迫职工劳动案(第244条)
9、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第244条之一,《修正案(四)》第4条)
(四)《
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下列案件:
10、破坏生产经营案(第276条)
(五)《
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11、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第304条)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下列案件:
12、非法采矿案(第343条第1款)
13、破坏性采矿案(第343条第2款)
(六)《
刑法》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下列案件:
14、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第370条第1款)
15、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第370条第2款)
16、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案(第371条第1款)
17、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案(第371条第2款)
18、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案(第373条)
19、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案(第375条第2款)
20、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案(第380条)
21、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案(第38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