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8〕157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进一步发挥部门协同控管优势,强化土地税收征管力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精神,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市地方税务、财政、国土资源和房屋部门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提高土地税收协同控管工作水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一)成立土地房屋税收协同控管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建立部门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推动土地税收协同控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成立土地税收协同控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牵头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文贵(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纪成(大连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德勋(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如下: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征收管理处;
大连市财政局法规处、预算处、土地收益处;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1.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土地税收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共同研究行之有效的协作配合办法;
2.通过情况通报、联合办公、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沟通土地税收征管情况、部门配合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