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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近期连续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近期连续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
(市政办〔2006〕5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总体形势基本保持平稳,至5月10日止,全市共发生火灾155起,直接经济损失122.3万元,死6人,伤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次数、财产损失、死亡、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32%、6.3%、6.2%。但近期以来,我市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后,全市火灾多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4月30日1时20分,资源县资源镇晓锦村蒋兴木材加工厂发生火灾。火灾烧毁木材加工厂一批机械设备以及木材,过火面积102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达29.3万元。

  4月30日1时50分,兴安县溶江镇司门小坪村唐善铭家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达19800元。

  5月9日8时23分,荔浦县青山镇爱思特木衣架有限责任公司除湿车间发生火灾。火灾烧毁厂房及大批木衣架成品,过火面积1500平方米,死1人,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达24万元。

  5月9日23时30分,资源县中峰乡福景村蒋家队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

  火灾事故的频频发生,特别是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农村火灾的多发,充分暴露了我市一些地方消防安全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其主要原因:

  一是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还没有树立,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缺乏;

  二是一些生产厂家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安全生产,违章操作。如资源县资源镇晓锦村蒋兴木材加工厂发生的火灾,是因遗留火种引发的;

  三是一些单位消防设施不足,管理混乱。如荔浦县青山镇爱思特木衣架有限责任公司除湿车间是因暖气管漏火引发的火灾;

  四是消防基础设施欠帐较多,无力购置有效的灭火设施。如资源县至今无一辆消防车,发生火灾只能靠消防干警和群众提水灭火,致使小火酿成大灾,后经调动兴安县消防力量到场灭火才有效控制火势,阻止了火势向与火场相邻的晓锦村下村(300多户)蔓延,避免了一起火烧连营事故的发生。

  为切实吸取近期火灾频发的教训,确保我市的消防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当前面临的火灾严峻形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从构筑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出发,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切实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当前火灾多发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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