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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届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
参加第十届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市政办〔2007〕5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十届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北京科博会)由国家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贸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将于2007年5月24日至29日在北京市举行。为进一步拓展我市与国内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的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第十届北京科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第十届北京科博会桂林市代表团

  团长由副市长陈建军同志担任,副团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褚民、市科技局局长林业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朝胜同志担任,秘书长由林业江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县、区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以及各科研院所代表组成。代表团下设筹备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展参会和有关会务等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科技局,筹备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科技局和高新区落实。

  二、我市参加第十届北京科博会主要内容

  (一)北京科博会参展交易项目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筛选一批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参展参会。按照自治区分配的任务,我市组织6个参展项目,其中市科技局组织4项、高新区组织2项,由市筹备办汇总,于4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筹备办。

  (二)组织需求项目参加对接洽谈

  选择一批对我市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有地方资源优势、产业化前景广阔的技术需求项目,通过策划包装,与北京相关高校院所、企业进行对接洽谈,提升企业的产业技术水平和再创新能力。按照自治区分配的任务,我市共8个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4项,高新区组织4项。于4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筹备办。

  (三)合作项目签约。

  北京科博会期间举行广西合作项目签约仪式,按照自治区分配任务要求,我市组织1项以上签约项目,由市科技局和高新区各落实1项,并于5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筹备办。

  三、参会要求

  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北京科博会,要充分利用这一良机,积极组织企业、组织人员参展参会。根据各自的不同需求,亦可自行组织人员前往参会,以寻求和引进更多的技术、项目、资金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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