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注重发展品牌经济。引导企业以技术和效益为核心,把推进自主创新与实施品牌战略相结合,培育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知名品牌产品和知名企业,努力打造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引导企业搞好品牌运作,放大品牌效应,实现品牌增值。抓好我市名牌产品的实施,加大对名牌的扶持力度,对列入创名牌名单的产品,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建立健全名牌保护机制,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创立名牌、使用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氛围,推动更多的名牌产品脱颖而出。
八、加快发展县域工业,不断壮大特色经济。按照突出发展优势工业、大力培育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以精深型、绿色型、规模型加工为发展方向,逐步形成县域工业经济特色,以财政增收、农民增收、扩大就业为目标,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符合环保要求、就业岗位多、税收贡献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有竞争力的县域龙头企业,特别是农林产品加工企业,推进产业化经营,形成科技、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重点培育工业经济强县,形成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促进县域工业向集中区发展。通过五年努力,县域规模工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由2005年的202家增至300家,实现工业总产值由2005年165亿元增至350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九、优化工业发展环境,提高协调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工业发展环境,加强软环境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发展规划的工业项目,在申请立项、工商注册、土地预审、环境评价等环节,优先审查,尽快办结,对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对妨碍企业发展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努力为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主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市成立推进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把推进工业化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工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在建设用地、招商引资、企业改制重组、投融资体制、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和倾斜。加大对工业特别是技改重点项目的财政贴息、补助、减免税负的支持,建立工业发展基金和高新技术引导基金,并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投入。市政府已制定《桂林市重点工业企业扶持与奖励办法》和《桂林市重点工业企业年度发展考核办法》,对已确定的100户企业,由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对应的帮扶小组,采取重点帮扶、跟踪服务、动态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