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办通字〔2008〕86号)
各县、特区、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水城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经济开发区,省属驻市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营造依法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良好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不断增加,重大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扎实实地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与时俱进、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科学有效”的原则,把防震减灾作为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防震减灾组织机构的作用。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方针,积极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不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进农村,全面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三、主要任务
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及政策措施,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与功能,提高群众防震减灾的自觉性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四、组织领导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收集、汇总、上报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情况。各县(特区、区)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本地区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五、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