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门面土地出租费收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2008年8月27日市委常委专题会议的安排,决定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门面、土地出租费的收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检查内容
2007年以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门面、土地出租费的收入、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时间安排
清理检查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20日。其中,9月10日至9月19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根据要求开展自查。9月20日至10月20日为检查阶段,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房门面土地出租费收入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龙秋芳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杨继亮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谢朝碧 市财政局局长
李 丽 市审计局局长
陈寿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明亮 市房管局局长
王国宁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清理检查具体工作,王国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克思、何兴宝、姜朋、张立敏、曾丽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撰写自查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9月19日前报市清理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门面、土地出租费收入管理使用情况登记表(略)
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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