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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推进我省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省建设厅、省建管局成立了“江苏省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与“江苏省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指导小组”合署办公。各省辖市应设立相应机构,对口管理。
  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办法,省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组织、指导本省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各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实施。
  三、五个统一、确保质量
  培训工作分为“劳动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和“单项安全培训”两种模式。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借助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这个平台,扎实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我省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工作做到“五个统一”,使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统一大纲。培训大纲由省建管局统一制定,有关培训机构可结合建筑施工实际,统筹安排。
  二是统一教材。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省建管局组织编写的《建筑农民工读本》(通用)和《建筑工人安全生产读本》(专业),教材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并与典型事故案例教学片相结合。
  三是统一时间。鼓励建筑企业与有关培训机构密切合作,灵活采用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培训,但必须保证每期16课时的培训时间,其中通用教材教学时间一般8课时,专业教材教学时间一般4课时,事故案例教学片2课时,考试2课时。
  四是统一考核。为了保证培训的质量,在每期培训结束后,由有关培训机构负责命题组卷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考核,各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监考。
  五是统一证书。考试合格的农民工,颁发由省建管局统一印制的《江苏省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四、强化措施,加大投入
  为保证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使农民工得到免费培训,各市、县应积极争取市、县财政资金支持。各建筑企业应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费中专项安排培训费用,也可在项目管理费中开支。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材、考核等相关费用,建筑企业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机构发生的培训费用,以保证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得克扣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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