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协议(GPA)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协议(GPA)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94号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目前,我国已正式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特成立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协议(GPA)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邓 小 刚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任 万 海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普  穷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艾 俊 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尚 进 林 自治区商务厅副巡视员

  成 员:
  江  村 自治区国资委(经委)副主任

  旺  堆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王 瑞 田 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组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