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机遇和条件
“十一五”期间,发展老龄事业面临良好的机遇,具备有利的条件。随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影响的日益加深,各级党委、政府对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更加重视老龄工作和重视老年人的问题。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强,各级政府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必将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将有较大提高。“十五”期间,我市老龄工作取得可喜成就,为“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我市社会经济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加快体制创新,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继续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为老服务体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运用市场机制,大力发展老龄产业,营造老年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按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促进我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相对完善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为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和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用品市场,积极推进方便老年人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相适应的高效规范的老龄工作体系,建立老龄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创造更有利的社会条件。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战略,增加老年社会保障机制和财政投入机制,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增长相适应,让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