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应用研究。要加强与课改专家、各级教研人员、电教技术人员和一线教师的密切合作。对于远程教育工程应用中的共性、关键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立若干课题,根据各方所长,分工合作,协力攻关,力争多出能够有效指导应用实践的突破性成果。要切实建立“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的机制,认真落实校本教研和区域联片教研,及时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各类实际问题。在各级电教、教研机构的指导下,由县区教育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学科骨干教师,研究编写指导一线学科教学应用的参考资料。同时,市、县区均要组成应用工作专家指导组,通过报告会、专题讲座、网上研讨交流等形式,实现对一线应用工作的专业引领。
四、统筹协调,加强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全市各级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是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远程教育应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管理和指导,定期研究解决应用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总负责,电教、教研、督导各单位相配合的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从教学管理、教师能力建设、条件保障、技术服务支持等方面着手,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推进应用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县区电教馆(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改善电教技术装备等办公条件。市、县区电教馆(中心)要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建设市、县区、乡镇、学校四级技术服务支持体系,确保远程教育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专题网站,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教研部门要把课程改革和远程教育应用紧密结合起来,做好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与应用工作。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职责,切实把应用工作纳入对县区、学校教育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抓好对远程教育应用的专项督导和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对远程教育投资效益的监测评估和督导机制,把设备及资源的效率和效益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一项重要指标。坚持每年进行一次远程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结果要进行通报。各项目学校都要把三种模式的有效应用、教师培训以及教研活动等情况纳入对教师的考核范围、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职称晋升和聘任的重要条件。各级发改部门要把远程教育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统筹协调,使远程教育应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陕西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2007〕42号)要求,逐年安排运行维护经费,保证远程教育工程设施正常运转。各级农业、科技、文化等部门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及学校,积极借助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平台,搞好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文化活动。各级人事部门要协调教育部门处理好教师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核之间的关系,把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各级编制部门要积极支持市、县区电教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倾斜,以满足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需求。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典型,加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