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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榆政办发〔200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自2005年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以来,各级政府累计投入5730多万元,于2007年年底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实现该工程全面覆盖我市所有农村中小学及教学点的目标。为充分发挥好远程教育设施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以下简称“远程教育应用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07〕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自觉性与紧迫性
  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是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教育互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方式。加强远程教育应用工作,有利于转变教师教育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能力,有利于将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到农村中小学课堂,优化教学环境和教学手段。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素质,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远程教育应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突破口,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配套工程,在抓好远程教育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将工作的重点迅速转移到项目应用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自觉性与紧迫性,积极为教学服务,为三农服务,努力把我市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推向新阶段。
  二、明确任务,分步推进远程教育应用工作
  “十一五”后三年,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远程教育应用年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典型引路,分类推进,逐步提升,打造精品”的原则,重点实现“五进三不漏”(即信息技术与优质资源进计划、进管理、进德育、进课堂、进为农服务活动,不漏学校、不漏教师、不漏学科)目标,在农村中小学努力实现“光盘播放班班通、卫星收视人人会、网络教室科科用”。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成4-6个远程教育应用示范县区,评选出100所远程教育应用示范学校和200名远程教育应用教学能手,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全市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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