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三年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榆政办发〔2008〕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三年规划》(2008-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榆林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三年规划
(2008-2010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制的《陕西省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榆林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三年规划》(2008-2010年)。
一、我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广电工作始终坚持贯彻“广播电视事业的重点是覆盖,覆盖的重点在农村”的指导方针和以“无线覆盖和有线接入为主,卫星覆盖补点为辅”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广播电视覆盖水平和质量,使我市广播电视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市广播电视事业仍然滞后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和资讯信息需求。工作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广播电视整体覆盖水平低,且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全市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为86.88%和87.67%,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低6.3个和6.7个百分点。就各县区而言,发展也极不平衡,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最高的县达到97%,最低的县广播覆盖率不足70%,电视覆盖率不到80%。尤其是地方节目覆盖远远低于全省同级地市水平,目前榆林电视台人口覆盖率仅为50.27%。全市尚有定边、佳县、绥德、清涧、米脂、吴堡6个县的广播至今没有恢复开播。全市还有6832个20户以上自然村近23万户农民听不到广播、看不上电视节目,还有不少农村人口只能通过无线方式接收广播电视节目,接收时间短,节目套数少,信号质量差。
二是投入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全市仅有25%左右的乡镇通光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设备陈旧老化,经常带病运行,给安全优质转播带来极大困难。市县广播电视台,除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区采、编、播设备基本可以满足需要外,市本级和其他经济条件差的县,大多使用过时淘汰的设备,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有的地方“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落实不到位,导致已覆盖的地区再次“返盲”。